早上再度碰到吳副座
和他談起形象商圈的處理方式
他是百分之百的失望
不過
如果只是失望
如何能將它列為競選承諾
我的意思是
要就改善它
要就廢掉它
別列在政見卻無處理之方案
我經常到不同的商圈或老街等
非常用心的觀察
就大湳形象商圈之現況
意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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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路範圍:忠孝街、廣福路廿巷、廣福路廿巷43弄、廣福路
2. 處理原則:
甲、 以機車族為客層
乙、 忠孝街-兩排機車位,兩排人行步道。(單月停左
邊、雙月停右邊)
丙、 廣福路廿巷、廣福路廿巷43弄廣設屋前攤販
丁、 廣福路-道路淨空,還給車輛或停車位
戊、 廣停一採區內九折
3. 時段設計:
甲、 忠孝街及廣福路廿巷43弄--17:00~22:00禁止車
輛通行
乙、 廣福路廿巷--17:00~22:00禁止停車
丙、 廣福路--17:00~22:00禁止停車
4. 租攤設計--廣福路廿巷、廣福路廿巷43弄屋前設攤
甲、 租金--由住戶收取
乙、 廁所--由住戶收取
丙、 水電--由住戶負責
丁、 清潔--由承租戶負責
戊、 廣告及活動—由協會負責
5. 未解決事項
甲、 區內住戶停車問題
乙、 區內住戶意願問題
丙、 廣福攤販整頓問題
丁、 區內補習接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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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上之想法
我會利用11月初的時間
與協會成員好好討論
若真無法處理
1.將大湳形象協會改組或解散
2.由公所評估與主導
3.若公所嘗試無效則取消形象商圈之名稱
這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也是要下一個必要的決定
面對它吧 別害怕
20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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