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建國路275號旁的違建


是住在三元宮旁邊的官先生檢舉的


官先生愛喝酒


常醉醺醺的到公所說東道西的


也愛打電話來騷擾承辦人


表面上是個討厭的人


 


樓下同仁搞不動他


老愛將他推給我處理


我耐心的一再接待


有回我火了


告訴他


如果要檢舉


或是為鄰居反映事情


請不要喝酒好嗎


到公所講完事情


愛喝多少隨你便


 


他一再的跟我保證一定辦到



老是黃牛


我該有一個常識與認知


那是不可能的


 


話說五月中他又醉醺醺的到公所檢舉


說這違建把屎尿排到水溝


說有色情交易


 


公所派都發課前往照相查報


並函請縣政府告發公告並限期拆除


公所並派了清潔隊稽查加以勸導


並回報上級表示它業已經停止使用


最後縣府的答案是


公告並限811日拆除


結果


到今天


它依然是好端端的在那兒


 


也就是說


對方根本不把政府的話當一回事


如果只是拆除它


那該是多久以後的是啊


 


其實


公權力還有許多手段


警察可以開單


清潔隊可以開單


政府甚至可以依照攤販管理條例


罰六萬元


只是


大家都是好來好去


一點都不重視法律


執法怠惰


也是違法


 


雖然大家都討厭官先生



這件事他是做的對


他也說了一句發人深省的話


是用台語講的


政府啊


都是做假的啦


拍蒼蠅不打老虎


聽完他的牢騷


身為短期公務人員的我


真的是被他說得見笑死


20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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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德葉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