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內基給您的建議


 


當員工犯了規,或是員工的某些工作行為需要糾正,管理人員當然必須採取某些行動。過份的處置固然不妥,但姑息或鬆懈的態度也等於是鼓勵員工犯錯。


 


必須做的事:


1. 請記住,維持部門內的良好風紀,是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2. 在採取行動之前,不但要先了解問題的性質,並且要知道這個問題為什麼發生。


3. 要讓違規的員工明瞭為什麼上司注重這個問題。讓他們有機會瞭解自己的行為。假如他們做了說明,要予以調查,以了解所說是否完全屬實。


4. 處罰之前,應讓違規者有改正機會。


5. 處置行動要迅速。拖延時間會減少行動的效果。


6. 你的行動要有依據,並讓所有有關人士皆了解你採取此行動的理由。


 


不能做的事:


1. 別以為忽視問題的存在,問題便能自行解決。


2. 別在雙方情緒激昂的時候採取任何行動,要等到狀況平靜下來。


3. 別企圖矯正部屬的積習。但是,假如你認為員工的情緒問題可藉由諮商獲得改善,則應轉交人事部門來處理。


4. 別把不能勝任工作、或個性有問題的員工遽以調職,以為這是最容易的解決方法,除非確定此項處置對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益處。


5. 別在眾人面前叱責部屬。此種行為不但使部屬難堪,也會引起其他員工的不滿,並且絲毫不能改善狀況。因此,任何譴責均應私下進行。


 


        管理人員要隨時記住:處理「人的問題」不能靠激烈的情緒,而是靠合理有系統的方法來解決。因此,部門內才會有高昂的工作士氣並降低流動率和較高的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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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德葉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