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停車時和它車小小A了一下


不關技術


是他停太後面影響到我的車位


然後


對方竟過10天才聯絡我


保險公司表示


在事故後五日內要提出理賠申請


算算已經來不及啦


對方要求2500的維修費


有點扯


很多人要我別甩他


奈何這不是我的行事風格


我也曾想過別找什麼保險公司


付錢了事


還好


他有拍相片  是9/1拍的


只好跟保險公司表示事故發生日是9/1


不過


我在發生當日已與他們接觸過


甚至他還記得我要求將理賠表傳真給我


只好用妹妹當擋箭牌


才曚混過關


好險


200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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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德葉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